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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遗产转化为资源谈多声部民歌的传承与利用
习近平主席于2014年3月27日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演讲中说:“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②这个要求同样适用于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声部民歌。存在于各民族的多声部民歌,既是我国一笔丰厚的文化遗产,又是发展当代多声部音乐的取之不尽的资源。遗产能否转化为资源,首先取决于人们对遗产价值(如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经济价值等)的认识,并能与人类现实生活相关联,为现实生活的需要所利用,使其成为未来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的驱动力。这也是关乎传统文化能否在当代社会转型过程中进行有效传承的重要前提。因为不论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文化遗产”,它们均是由我们的祖先创造并世代沿袭下来的;只有当其与我们现实生活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相关联时,方能成为“资源”,若只是静态地存在于博物馆、古籍文字和广阔的大地中,且不能服务于当前的社会生活,那只能称其为“遗产”。正因为如此,我们只有很好地将处于静止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激活,才能做到活态传承,并在传承的基础上与合理利用的过程中予以发展。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实文化相融相通,这是我们所肩负的历史使命!也只有这样做了,才能正确地贯彻国家对非遗工作的总方针:“抢救第一,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传承发展。”③
一、丰厚的遗产资源——我国多声部民歌的分布
我国的多声部民歌十分丰富,流传于以下30个民族,它们是:汉族、壮族、布依族、傣族、侗族、仫佬族、毛南族、彝族、哈尼族、傈僳族、纳西族、拉祜族、基诺族、阿昌族、羌族、藏族、景颇族、白族、怒族、土家族、苗族、畲族、瑶族、佤族、德昂族、布朗族、高山族、蒙古族、朝鲜族、俄罗斯族。④
以上各民族的多声部民歌,除了汉族的遍布全国和蒙古族、朝鲜族与俄罗斯族的分布在北方之外,其余均分布在西南、中南与东南各省、自治区。
从流传多声部民歌的各民族的语言系属分布情况来看,虽然涉及我国所有的五大语系,但大多数属于汉藏语系,属于其他语系的为数较少。
下面是流传多声部民歌的30个民族的语言系属简表⑤。
表1?
存在于各民族的多声部民歌的具体歌种与分布地区,已在拙著《中国多声部民歌研究》⑥中详述,下面择要简述。
汉族是中国的主体民族,曾拥有丰富多彩的各种类型的多声部民歌,留存至今的主要是多声部的劳动号子(可以川江船工号子与东北林区号子为代表)、山歌(可以广西的土拐话山歌、桂柳话山歌、白话山歌与平话山歌为代表)以及部分仪式歌(如流传于湖北宜昌地区的“转丧鼓”等)。
语言上,同属壮侗语族的民族有九个,其中在壮、布依、傣、侗、仫佬和毛南六个民族中流传着多声部民歌,除了傣族的多声部民歌数量较少之外,其余五个民族的多声部民歌,不仅品种和数量甚多,而且分布面很广又连绵成片,形成了一个大范围的流传多声部民歌的文化区域,生活在这片沃土上的大部分壮族、侗族(南侗)、毛南族、仫佬族及部分布依族同胞,把多声部民歌作为民歌演唱的基本形式,成为日常文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中,有的民族在某些特定的场合(如德保壮族在歌圩中,侗族在鼓楼中的对歌)只唱多声部民歌;更有甚者,在仫佬族聚居地至今未发现一首单声部民歌,这在世界上也是罕见的。歌曲的内容丰富,大多与男女婚恋相关,歌曲类别与数量甚多,主要的歌类有:壮族的“欢”“比”“诗”;布依族的“大歌”与“小歌”;侗族的“大歌”“拦路歌”和“踩堂歌”;毛南族的“欢”“比”“耍”;仫佬族的“古条”“随口答”与“口风”等。
同属藏缅语族的民族有17个,而其中有13个民族存在着多声部民歌,但其多声部民歌的品种和数量却较少,大多只流传在某一个民族的某一支系或某一局部地区,它们星星点点地散布在四川、湖南、湖北和云南四省广袤的区域中。
羌族是我国现存民族中历史最为悠久的民族,原生活在大西北,后陆续向西南迁徙,目前,其多声部民歌仅保存在松潘县境内的少数几个羌寨,主要歌种有山歌、劳动歌、酒歌、舞歌与祈祷歌。
藏族广布在西藏、青海、甘肃、四川和云南等省、自治区,多声部民歌主要流传在四川省黑水县知林区操羌语的阿尔麦人聚居地,其歌分为山歌、劳动歌、礼俗歌与舞歌等类。
土家族分布在湘西与鄂西南,其多声部民歌存在于船工号子与哭嫁歌中。
文章来源:《资源节约与环保》 网址: http://www.zyjyyhb.cn/qikandaodu/2021/0613/1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