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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全市大考,越早准备越主动
" 12月1日,感觉压力很大。"闲谈中,我市一位街道工作人员说到年内就要实施的生活垃圾分类,不无担忧。
7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布天津将于12月起依法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此前,国务院已明确要求,包括天津在内的46个重点城市要在2020年年底前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 变成法易,变世风难。"垃圾分类,前面虽有上海、北京、杭州等城市先行全面实施,媒体上也有过许多宣传报道,真要落实到每个天津人的日常生活习惯中,却还是一件新事,也必定是一件难事。但无论如何,这是一件势在必行的事,必须知难而进。
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大家生活水平一天天提高,产生的生活垃圾也越来越多。记者查询近年发布的《天津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公告》,2014年天津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232.58万吨,5年后的2019年,这个数字增加到300.23万吨,增长近30%。2019年,天津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量也已达到132.86万吨,城乡清运垃圾总量433.09万吨。我市生活垃圾以焚烧及填埋的处理方式为主。生活垃圾与日俱增,长此以往将给土地资源、自然环境带来越来越沉重的负担,肯定是不堪重负、难以持续的。
垃圾分类的最大好处,是有利于垃圾减量、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原来居民把垃圾装在一起,清运时想分也分不开,只能混一起焚烧或者填埋。分门别类后,可回收的回收再利用,有害的无害化处理,厨余垃圾自身可以降解,还能用来制沼气、制肥料、发电……真正实现资源节约、生态环保。
天津确定的生活垃圾分类,与北京一致,分成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个类别。具体操作方面,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正在组织制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厨余垃圾管理办法等15个生活垃圾管理配套制度。市各相关部门、各个区、各个街道乡镇还会出台一系列具体的政策措施,这样形成一个严密管用的制度体系,才能将垃圾分类真正做实、做好。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参照上海、北京等城市的经验做法,垃圾分类实施中的一些重要环节和热点问题,值得我们高度关注,提前谋划。
首先是分类投放环节,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强制分类虽有处罚机制,但处罚只是不得已的手段,更主要的还是靠教育引导,促成行为习惯改变,真正内化成市民生活自觉。
教育引导,需要建立起最广泛的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这是成功实施垃圾分类的重要保证。面对不同年龄不同认知的群众,让大家清楚具体怎么分类怎么投放,还得依靠"面对面、手把手"的"地推"。从上海、北京的经验来看,网友虽调侃"你是什么垃圾"之问,但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确实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商品房小区有物业公司负责,老旧小区实施难度更大,更需加大投入。
教育引导,还要调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共治。城市治理中下足"绣花功夫",考验基层干部的群众工作水平。要围绕目标,创新方式,一小区一策,多与居民协商互动。分类垃圾箱设在哪里,是否撤桶,如何定时投放,高层小区是在楼上分类扔还是楼下分类扔,都要与居民多商量,避免简单粗暴。只要能够达到分类的目的,尽可能给群众以方便。
作为市民,做好垃圾分类,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家里多备几个垃圾桶。厨房里的垃圾桶扔厨余垃圾,别的垃圾分类扔。厨余垃圾本身容易腐烂变质,需要经常清理,很多家庭通常也都是分开的,只是要注意别混入其他几类垃圾。已实施垃圾分类的城市,市民反映,比较为难的是扔厨余垃圾要破开垃圾袋,把里面的垃圾倒到指定垃圾箱,再把塑料袋扔进另一个垃圾箱。这个过程容易脏手。上海一些小区为此专门设置了给居民洗手的设施,北京一些小区用上了双爪铁钩、破袋小刀片等"神器"。
前端做好了投放的分类,接下来运输和处理环节必须跟上。不能前分后混,做无用功。
《条例》要求,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管理系统。从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的单位应当按时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至规定的转运站或者处理场所,不得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并规定了严厉的处罚办法。
记者注意到,《条例》要求我市大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设立公众开放日,接待社会公众参观。这对于增加分类运输处理环节透明度,提升市民对垃圾分类的信心和积极性有着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建立社会举报机制,及时公布打击"前分后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资源节约与环保》 网址: http://www.zyjyyhb.cn/zonghexinwen/2020/0825/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