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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事法院发布白皮书探讨海洋环境资源审判
6月8日是世界海洋日,海口海事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海口海事法院2018—2020年海洋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下称白皮书)。白皮书称海洋环境资源审判还存在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主体有待明确、损失鉴定有待加强、修复体系有待健全、行政执法尺度有待统一等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
白皮书称,2018至2020年,海口海事法院共受理涉海洋环境资源案件180件,其中民事案件60件、行政案件11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支持行政机关在海洋环境资源领域行政处罚金额近6亿元,有力保障了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权的实施。相关案件类型主要涉及非法占用海域、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水产品、向海洋倾倒固体废物等。
针对海洋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主体有待明确的问题,白皮书建议,当某一具体环境侵权行为涉及多个主管部门时,所涉及的部门可以共同诉讼,也可以根据职能分工分别起诉;如职能分工确有争议,可以协调作出职能划分的党委和政府进行处理。
针对海洋环境资源损失鉴定有待加强的问题,白皮书建议探索“鉴定+专家论证意见”模式;推行诉前鉴定,引导公益诉讼起诉人在起诉前甚至是发现案件线索后第一时间进行鉴定;呼吁和建议海洋环境资源监督管理机关和科研机构全面开展海洋环境资源调查,逐步建立相应数据库,为行政执法、司法提供数据。
如何健全海洋环境资源修复体系?白皮书建议,一是应探索建立由财政、审计、环保、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机制;二是应探索建立由环保、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共同组成的海洋生态环境修复联合小组,厘清各部门在海洋生态修复中的职责,形成适应于不同损害形态的修复标准,并引入社会专业机构实施,确保修复效果。
面对海洋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尺度有待统一的问题,白皮书提出相关部门就非法占用海域等普遍性问题出台较为具体的行政处罚裁量规范,从源头上解决行政执法的地域差异问题。
文/记者 黄艺
编辑/王朝
文章来源:《资源节约与环保》 网址: http://www.zyjyyhb.cn/zonghexinwen/2021/0608/1510.html